为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做好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及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滕州市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限定在《山东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范围内:
1、收获机械类: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背负式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含收割、切碎、揉丝、压捆等)、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牧草、花生、薯类、油菜收获机、棉花拔柴机;
2、拖拉机类:25马力以上及手扶拖拉机;
3、种植机械类:小麦播种机、玉米、棉花、花生、油菜、牧草播种机、水稻插秧机;
4、耕作机械类:深耕犁(旱田耕深≥25cm)、深松机、旋耕机(幅宽≥1.8米)、水田耕整机;
5.田园管理机;
6.电动卷帘机;
7.植保机械类: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机动喷雾机、风送式机动喷雾机;
8.奶业生产机械类:挤奶机(含储奶罐、运输奶罐);
9.水产养殖机械类: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
10.沼气机械类:沼气出渣机。
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为2008年度补贴重点。
二、补贴标准:对列入补贴目录的 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单独购置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割台、小麦免耕播种机和薯类收获机按照机具价格的40%进行补贴,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按照整机价格的35%进行补贴。其他农业机械,按照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原则上一般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额不超过8万元。
三、补贴对象和优先条件:补贴对象为全市的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村集体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补贴的优先条件:购置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置配套作业机具的优先;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参加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户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户、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优先。在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采用按报名顺序的方式确定。只购置拖拉机的原则不予补贴,但确因配套机具多(配套比1:3以上),动力机械不能满足需要的,经市农机局审定后可申请补贴。
四、受理申请时间和地点:即日起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须携带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到所在镇街农机站报名,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以确定报名顺序。
五、申请和办理程序:申请人在指定的受理时间内到受理地点办理购机补贴申请,经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根据优选条件、申请和受理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核实和筛选,在市农机局、镇街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补贴对象,即可享受购机补贴。
滕州市农机局咨询电话:0632-5514074;
《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查询请到本镇街农机站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